濮阳网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集聚濮阳创新创业,为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,日前,市委、市政府研究通过并下发了《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创新创业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、创新创业扶持、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、完善提升,进一步凸显政策优势,积极发挥招才引智工作的“黄金效应”。
《规定》分为8章45条。主要内容包括,明确高层次人才(团队)的标准、评价认定和淘汰更新的机制,明确对高层次人才(团队)引进培养的方式、渠道及载体,明确对高层次人才(团队)来濮创业推出的5项扶持政策(即创新创业财政支持、创业信贷融资扶持、人才税收优惠、创新平台或项目奖补、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政策),明确对人才进行激励培养的相关政策,明确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各项安心安居保障政策(包括工作生活待遇、编制、职称评聘、住房安居、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、居留落户、医疗保障、社会保险等9个方面),明确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的责任落实机制等。
相比以往,此次人才政策的制定有以下特点:
注重系统性。《规定》在全面梳理我市原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,按照《濮阳市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》精神,着眼于顶层设计和系统设计,优化整合现行人才工作政策,加快推进人才政策一体化、扶持资金规模化,促使人才政策集中发力、效应叠加。
针对性更强。坚持分层分类制订我市人才标准,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推出不同政策,使人才政策精准发力,对人才最关心关注的创业资助、融资渠道、成果转化、激励培养、居留落户、教育医疗、社会保障等政策进行重点突破。
含金量更高。《规定》在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创新创业扶持、激励培养、工作生活待遇、各项安居配套保障上,加大了力度,提高了标准,增加了优惠内容。可以说,《规定》是目前我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方面最具分量、比较完善的政策。
可操作性更强。对各项奖励资金的渠道和出处等操作层面的关键部分作出明确规定,对具有突破性的政策,如对创新创业进行财政支持、对创新平台或项目进行资金奖补、对优秀人才给予物质精神奖励、为引进人才发放安家工作补贴等,均多次征求政策涉及部门意见,并经市法制办审核把关。
该《规定》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(记者 段利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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